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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2-01-1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规范剧毒药品管理,防止发生剧毒药品危害事故,按照剧毒“五双”管理原则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.剧毒药品的购买:由任课教师或使用人提出,经教研室讨论后确定种类和数量,经教学部主任批准后,由实验室申报到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,再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。

2.剧毒药品的验收:由申请人和两名管理员同时验收,查看数量、包装、是否损漏、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。

3.剧毒药品的保管:验收后的剧毒药品直接存入剧毒药品专用保险柜。剧毒药品按“双锁双匙”分两人专门保管。实验室同时建立双剧毒药品台帐。

4.剧毒药品的领取:领用时由实验室主任或部门主任审批,至少两人一起领取。领取完毕,在保管责任人处登记领用人信息、领用数量及领用时间。

5.剧毒药品的使用:剧毒药品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,使用人及使用情况也必须及时登记。未用完的剧毒物品须及时交还保管室,存入剧毒药品专用保险柜,在保管责任人处登记归还人信息、归还数量及归还时间。

6.教学部定期对剧毒药品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。发现剧毒药品丢失,必须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。

7.长期不用的剧毒药品,应由管理员报教学部申请,上交学校,移交到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,并做好移交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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